中国民间或传统宗教由泛灵论、多神论与萨满教之元素组成。并且,它的宗教多样性又加入佛教信仰、儒家以及我曾在其他贴文谈过的道家思想。
佛教净土宗
儒家思想
道家或道教
这个系统通过古代社会的传统——以祖先、饿鬼、魔鬼、神明或邪灵、圣人等为中心的各种文化习俗,又结合了礼仪、仪式及节日或节庆,藉由这些体验一直保存下来。这些宗教体验有些包括虔诚崇拜或在称作香屋或神屋的寺庙瞻拜圣人,以及祠堂和家中神坛。其他活动包括演神话剧、葬礼、风水、烧香、献祭、朝圣、祈祷、誓愿、家中神坛、确认圣物等。
无论如何,我很欣赏我的中国朋友,至少他们对形而上界有敏感度,只是我质疑他们是否有能力正确辨别,以这种灵界现象为真实。因此,本文并非要侮辱他们的智慧,或贬低他们的品格,因为他们是我在各种国际交流会中见过最有权势、最有影响力的人。我对他们有崇高的敬意,尽管我挑战他们的宗教世界观是否绝对真理。此外,这些亲爱又宝贵的朋友,他们通过这些宗教观保有一种相互依存的精神:忠于他们的特定身份与独特性,作为他们持续为社会与社区成员的途径。这种信念上的团结,我认为已藉着他们的各种宗教表达方式拟人化,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然而,这种团结却受地域观念(除了一个完全社区性、普世以及放诸四海皆准的实践之外,它并不包括其他外国文化在其中,这有悖他们的“普世神”之概念)所限而缺乏全球影响力。然而,基督教缓解了这种张力,它申明神那么爱世人,深入到每一个部落、语言和族群,一个全球性的教会就是明证,它占了中国这个泱泱大国人口的大约10 %。
无论如何,这个宗教的难处之一是:它包含了原始神话的语言,故意夸大民俗故事。它们可能多少以一些真人真事为主题,随着时间的流逝让不可靠的口述传统加以润饰。这在许多宗教中是常事:将他们的英雄升格为伟人或神,经过一些年日改变他们的故事。这让我想起了希腊神话中的人物,现代个人不当它们为一回事。此外,我们也可在亚洲文化看到这方面的证据,如:在佛教的正统信仰原本无神,至多是持不可知论,然而佛教徒经常将佛高举为神。接下来有八仙或八不朽这等人物,他们死后被神化,还有城隍或城池守护神,他们曾是有名或德高望重者,去世后又被神化,守护城池的财产及审判死人。此外,我们在各种东方文化看到这点:众多具魅力的教师、大师、瑜伽师和师傅们备受尊崇,为强化善男信女对他们的依赖而成立各种异端,往往导致信众参杂妄想与幻想,相信他们的精神领袖。这种崇敬或尊崇也在一些中国人中找到:他们有一位灵性导师,教导促进长寿与养生之道,通过呼吸法、营养学、体操以及性技巧,如此身心灵操练产生超正常的力量,最终获救赎成为不朽。很容易看到这些人如何被名人的成功冲昏头脑,他们享有摇滚明星般的地位,被奉为天王,尽管他们只不过是人,如其他人一样,有相同的软弱、失败以及基本生活功能。
我就此直接进入我的下一个点:举出正好与这些虚妄信仰接轨的文化观点的一些例子。这些虚妄信仰如:崇拜或圣化传奇人物或人士,他们成为社会各层面或方面(大自然(大地)、族群、地区或区域与城市)服侍的各种男神/女神/神灵,包括文化英雄和半神、龙、祖先、圣人和神仙。我只是将一些人物名称与他们的角色部分列表。这些都与神道教的神明和天主教的圣徒有保护和兴旺能力的毫无根据信念相似,将凡人或虚构人物神化:
•首先是称为玉皇或玉皇大帝的众神之首,通称为天帝。
•盘古据说是造物之神,它像一个原始的长毛巨人,头有角,身穿兽皮。据说,盘古的巨斧一挥,阴和阳就分开了。这听起来有点像在美国流传的保罗·班扬(Paul Bunyan)的民间故事。
•关羽或关帝/关公,对警察、战争、财富与法律有支配权力,且代表宽恕。
•财神监督时运的财富赚取与分配。
•寿神代表健康与长寿。
•福神象征幸福与快乐。
•禄神是掌管事业与生活有成的神。
•虎爷是守护神。
•妈祖是船工与水手的守护神或女神。
•土地公保护如小丘的小地方,并与矿物和宝藏一类的财富有关。
•文昌帝是学生、学者和考试的神。
•西王母被认为是玉皇大帝的母亲,据说统治一座天堂般的山,有权使其他人变为不朽。
•月下老人是媒人,使夫妻撮合。
•送子娘娘或筑生娘娘是生育女神,想要孩子的或希望生男孩的来拜她。
•灶神或灶君,据说是厨神或掌灶具之神,是家中监督之灵,促进人的寿命和长寿。每年一次在华人农历新年期间,他向天庭报告家中成员的举止,而家人给他供奉糯米饭,使他不能讲话,或给他蜜糖以使他报告时说好话。做法是:从火炉上方取灶君的纸画像,烧了它,当作发送烟雾信息上天。然后把屋子完全打扫干净,以便天罡检视时,看到大家都有最佳行为。
•然后是传说中的牛郎织女,这对星际夫妇,每年只能有一晚相会,就是喜鹊筑成一道横跨银河系的天河桥之时。在这一天,她会获特别的祭祀,因为她被认为是孩子的保护神。
•最后一个是目莲,据说是一个和尚,他游地狱以拯救他犯了罪的母亲以及其他有罪的灵魂。
无论如何,这些伪装的故事正像西方的童话故事如:牙齿仙女、圣诞老人和复活节兔子一样,它们支撑着中国文化中的各种迷信。此外,这似乎是人类的倾向:在寻求或崇拜某样东西时,经常转向物质界寻找有形、可触摸之物。因此,宗教错误地聚焦于物质的图标、佛像、佛龛、或护身符,如同由这些象征物中可看见实相。其实,象征物比起艺术家、诗人和宗教狂热者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并不会更真实。
这些人物可能具有实用价值与意义,却未必与现实有关联。将这些偶像视为带来好运的护身符,能应付切身需求,解决社会问题,进而设法操控之,以获得更平安与繁荣的生活。这可能是协助掌控日常活动的一种方式,向它们供奉以便要求或挑战和欲望获满足,坚持关乎他们存活的信念。然而,他们如此行乃是按照自己的形象和样式造神,并不合真理,只能说这是他们一厢情愿要它成为真实。因此,直接接触真实不能参杂个人的欲望,神的存在超然物外,在我们的奇想以外。也许这是一种尝试,要合并物质与非物质;精神范畴与自然范畴。尽管如此,这并不能保证其确实性,因此这种做法无法有真实或重大的解释,因此会产生误导。
有关过去事件的概念,许多这些故事被编造来协助解释未知的自然现象,给毫无根据的神秘故事有立足的余地。这些神秘故事没有客观真理的坚实基础,而是建立在想象的迷信,带着强烈的心理影响因素。这很像妇女中传说的故事,也许由某种巧合事件莫名其妙地开展出来,使其他人也有如此看法。这些故事并非事实,却可协助缓解未知之事或单纯对神秘与诡异之事的迷恋所引起的不安。这也是现代美国文化的一部分:人们往往避免越过一只黑猫,或避免在楼梯子下走,或打破据说会带来厄运的镜子。这些事被视为文化禁忌,却是除了藉着暗示引发恐惧的动机之外,没有事实根据。
其他一些中国的传统宗教的迷信行为包括诸如使用爆竹或篝火来吓跑魔鬼。他们从年度休假回来就供奉神灵与祈求,以为新年带来好运道。其他行为包括吃某类食物以讨个吉利,以及热闹的彩绘龙舟竞赛以辟邪与除病。烧冥纸为已故亲人买奢侈品,及以某种方式张罗他们房里的家具。
其他的例子有:用幸运红纸将菖蒲、艾草和榕树支绑成一束,挂在门上方,同时饮烈性黄酒。将彩线绑在孩子的手腕,还有香袋挂在脖子上,用以防御致病的邪灵。
鬼节出手大方地给饿鬼献祭物,犹如中国特色的万圣节,还包括上香,特制寿衣和烧银纸,也称为冥钱。在门关的地方,都挂着写上吉祥字样的灯笼,以及开一个盛宴邀请众饿鬼大快朵颐,尽管献祭的食物都没碰过。据说这种宗教礼仪将为他们积德。
再有的就是普渡,据说是协助所有灵魂度彼岸的救赎。神坛竖立以献祭给孤魂,灯笼用照明柱高高挂起,三角旗则用来引领灵魂去到冥界;纸和竹筏在水面上载着蜡烛或小灯,协助吸引溺水亡魂的注意。然后在该月的最后一天,亡魂必须返回阴间地府,那里的大门将关闭十一个月。
综上所述,通过这些迷信,他们可能成功保留历史传统、文化标准、国家遗产、社会稳定、国内与世代的延续,却无法验证它是一个导向实相的合理系统。也许中国人不认真看待这些问题,却因童年深入人心的回忆与体验,依然亲切又眷恋地依附这些意识形态。这正如美国社会的一些庆祝活动,只能当作围绕家庭价值观的文化盛会来看才有意义,因此没有现实感。
这些信仰令人争议之处还有它们的幽暗背景,与神秘习俗有关,包括占星术、灵媒、占卜、笔仙,魔法师与术士、异梦、求问死去的祖先与动物。比起在当地报章经营星座运程以概括和判断某状况,它们并不会更有效。
现今的一些神学问题围绕着死亡的与来世课题,与提供死者临终关怀或人如何去世不谋而合。前者涉及遗体是否获妥善处理,加上埋葬与追思会的适当安排,包括墓地的持续修复及父系后人足够的供奉。这些很像古埃及的信仰,为他们的祖先安排并提供来世的安定。如果他们的祖先因礼仪做不足而受轻忽,或涉及遭横死或不寻常死亡的情况,最终结果会是:他们的这些家庭成员会成为孤魂野鬼而受苦,虽然两种情况都在他们的控制以外。很讽刺的是,这些灾难性后果可能致使他终其一生所试图积的功德,却因家庭成员的一时疏忽而抵消。
这也让我对过去其他贴文提及的因果报应法则提出质疑。它们涉及人完全不知的前世如:自身的过错需要纠正,却不知做错什么和要为前世的罪业忏悔多少作为补救。由于这种信仰无法证明,它最终迷惑人并给人带来心灵的煎熬,怀着宿命论的心理,看低自己,责备自己,因接受或纵容业力而拥抱痛苦,而非减轻。这也包括阻止别人对受难者的慈惠协助,因为这或许是反因果报应而行。
另一个争议性的问题是将所有的动植物当作道德施动者——它们在生时和死后可以通过道德和修养净化自己,从而能攀爬心灵层次之阶梯以增强其效力和魅力。然而,动物和植物从未显示有这种意识能力,因此这概念并不比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动画片人物或科幻剧如人猿星球更真实。
另一个问题是无法证明轮回、重生和炼狱之存在,我有一位过去是无神论者的医生的视频剪辑,他通过濒死经历,对死后的生命有极为不同的看法。
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vQ8TEGMj-jc
作为结束,这个被认为“流行”的宗教课题着重务实过于终极真理,因为它处理的是家庭团结,包括祖先留下的遗产、保护儿女平安、长寿、健康、祝福以及处理恐惧感。然而,只因某事物流行并不意味着它与一个有效的世界观连接。例如,在过去中国文化中,当一个信仰系统解体时,它所支撑的膜拜方式就瓦解,形成真空,等待新的系统形成。这种主观性也出现在他们的神观:不同社会群体对它有不同的理解,因此没有实质意义的绝对真理,因为它根据他们的公共需求来处理机遇事宜。总的来说,真理必然存在,尽管人的各种欲望与价值观使这些可商讨的立场无法成为肯定的现实。
上一段中所谈到的恐惧,叫人谨守这些宗教观点的是不守就会有危险的概念。这是许多邪教的运作方式,它们使用同样的策略,要人受制于他们的权力之下。这就发展出尝试去贿赂或取悦怨鬼之观念。献祭物给神的背后乃是一种若忽略或忘了实行他们的职责就害怕受报复的心理,并且也就不知道他们献上食物和香时的恳求是否蒙悦纳(以协助趋避干旱、疾病、不幸事件、疾病、厄运、痛苦和死亡的恐惧与看不见的世界维持和好关系)。这种恐惧感和忧虑藉着这些恐吓技俩散布,对不安宁的死者绘影绘声,说他们四处游荡,引起干扰、意外与疾病,我真想知道,这些信众那么真诚与无私,实际上可能是恐惧感驱使过于虔诚。这种对坏果的全神贯注,也可源自毫无根据的妄想症,以为是阴和阳之间的某种不调和。
最后,我真的同意他们说有些事超越了纯粹物质或自然的解释,它们指向一个更大和更高的实相,甚至人的思想或意识都天生察觉为一种超现实,与诸如道德因果关系和大自然宏伟景象有关,它们代表一位全能的造物主之设计。
因此,我将借此机会提出另一真理声称,不只是尝试引进另一相竞观点,乃是无论真理引你到何处你都遵从,即使是去到你宗教的另一端。同样地,也许你也开始质疑这些重复性的宗教活动是否对你有任何形式的启迪,让你依然空虚,你的灵魂的渴求无法获满足。此外,也许你已对这救赎被过度炒作感到幻灭,或对累积功德(通过自我努力、纪律、冥想、让身心灵占有术,个人德行和笔仙),而不知道你所有的辛劳是否真的带来回报。耶稣这么说:
《马太福音》11:28 – 30说:
“28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29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30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
开始你可能会反对或摒弃基督教,以为只是一些西化与外来的影响,其实它是诞生于东方的宗教,来自以色列的亚洲文化,如今已传遍全世界,它已被证明行得通,因为古往今来耶稣已改变了千百万来自各种文化与各行各业的人的心灵与生命。因此,我附上我的见证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见证。
我信耶稣的见证
www.cbn.com/700club/features/Amazing/
最后,我提供你一个圣经链接,鼓励你从《约翰福音》开始。你阅读时,我单只要你默想或祈求上帝,简单地向你揭示有关信息内容的真理,使你得以亲自认识耶稣,从而相信他的名。我希望并预料您在圣经的文本研究有关耶稣时,你会找到你可以认同的一些事项,并以下面的声明总结:
要开始信耶稣,并不是要保有耶稣的雕像或塑像,如你在一些教会看到摆设如门神一般,因为没有可信的形象,足以准确地描绘祂的荣耀与伟大:祂是造物主,包括人类在内,祂在属性上是人也是神,是人类的始祖。祂代表人类做中保与代祷者,祂的名号涵盖祂一切权能的总和,祂以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的权柄统治四方,远远高于所有权柄,因为唯独祂是道路、真理与生命。
耶稣有圣洁无瑕的生命,尽管祂如我们一般受到不道德与邪恶的诱惑,祂并没有犯罪。他所成就的大功与顺服为祂的众信徒带来永恒的福分:白白获得救恩。这救恩并非藉着我们行礼仪与实践宗教有多殷勤,而是我们必须相信祂的位格与大工,并公开承认祂的名与应许——凡呼求祂的必得救。这种怜悯与恩典的作为,使我们领受祂的大爱,我们的罪或道德缺失蒙祂宽恕。我们不但逃避来自圣洁又公义的神的震怒的地狱审判,还承受永生与不朽,与神合为一。除此之外,耶稣还赐给我们生命与虔敬所需的一切,我们从认识这有位格的神而享有祂的平安、喜乐与福乐,因为祂从死里复活,征服了死亡,宣告祂胜过社会的罪恶,祂拯救、医治、释放又保守我们的灵魂,让我们最终进入他的天国乐园。因此,如果今天你听到祂的声音,我恳求你决志,在他的胜利上有份,让祂洁净你的内心,除去所有的罪疚与羞耻,圣灵的大能赐给他们新的性情,透过行公义来荣耀神并讨祂喜悦。
其它链接
如何与上帝建立关系
jesusandjews.com/wordpress/2013/07/14/chinese-folk-religion/
Encyclopedia of Religion Second Edition, copyright 2005 Thomson Gale a part of The Thomson Corporation, Lindsay Jones Editor in Chief, Vol.3, pgs.1605-1606, Daniel L. Overmyer and Joseph A. Adler
Encyclopedia of Religion Second Edition, copyright 2005 Thomson Gale a part of The Thomson Corporation, Lindsay Jones Editor in Chief, Vol.3, pgs.1613-1621, Vincent Goossaert
Encyclopedia of Religion Second Edition, copyright 2005 Thomson Gale a part of The Thomson Corporation, Lindsay Jones Editor in Chief, Vol.3, pgs.1640-1644, Laurence G. Thompson
“From the Handbook of World Religions, published by Barbour Publishing, Inc. Used by per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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