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儒家思想中,构成中国文化的佛教与道教与之用有信仰上的共同点。这形成一种凝聚:所有三种信仰表达藉以避免排他性,缔造它们社会的和谐。
将这些系统结合在一起的共同脉络是他们对持有高尚品德的观点。
儒家的道德教训是值得称道的,却无法解释。一个人如何开始有善恶的概念?因为这些名词在应用上可以是相对的,根据社会规范与个人选择而定。道德只能在一部超越人类的喜好经验的普世性的法典的规范之下,才有意义。这种总体性的道德原则,需要一个客观基础,使它牢不动摇又周详,足以让世界各地社区生存。一个有助于统一这种道德律的决定性因素只能来自一位至高的法律赐予者,将人类设计为与生俱来就有一种对道德区分或原则的能力倾向。当然,这种模型或概念与有神论的世界观相吻合,能处理这等知识。
圣经在《罗马书》2:14-16见证了这一统一全人类的实相:
“ 14(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15他们显明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的良心一同作证——他们的内心挣扎,有时自责,有时为自己辩护。16在那日,神要藉着基督耶稣按照我所传的福音,审判人隐藏的事。”
儒家避免提到神,而是将这类现实归于一个朦胧的概念、一种他坚称为“天”的非位格力量。有些人提及这种神秘力量时还使用了其他的同义词如:太极、道。反正这天的观念并非儒家思想原创,正如大多数出处归他的观点。他甚至提到这点,声明他不过是散布者而非原创者。
孔子较多看自己为改革者,要恢复“过去的好日子”的古代文化。
孔子想保留这些古老的原则,同时避免它们显出的一种超然存有或神、古人称为帝或上帝的观念。因此,他调度他的立场以回避文化的宗教冲突,试图除去或至少中和这种宗教元素。因此,这种更新运动将持一个较哲学性的观点,同时避免谈论宗教。然而,孔子以他的实证性的方式,也不完全排除形而上的境界。因此,仍然有天的超自然层面的余留泛音,其中包含祖先崇拜,其中涉及来世,有异于自然主义的湮没观点。
孔子或许在祖先崇拜方面所强调的是尊重,但它仍然有一种神秘的成分,这与他的哲学方法不一致,可能是与他当代一些不肯完全摆脱与放弃这种做法的人的一种妥协。
然而,若不包括一位工作超越这短暂存有界的全能神之智慧设计,这样一种来世的观点如何能持续?当你意识到是神将永恒的理解放在他们心中,这种对来世的直觉才有意义。
神向我们默示他自己,通过我们内心的道德指南针分辨对错,也通过他的雄伟大自然彰显。(《诗篇》19:1-4)。尽管如此,他还亲自向我们说话,也通过耶稣基督和圣经,因而省去抚慰祖先的迷信做法。
即使儒学教师已对称为真实的终极源头的天保持沉默,然而对如此超然之事赋予如此重要性,那是荒谬的。如果事实是如此,那么这些所谓实相的教师本应当同样保持沉默,但讽刺的是,我们从他们的书知道他们对这沉默的思想领域谈了极多。毕竟,如果天是沉默无声,那么人又怎么可能改变他们对它的思索呢?
事实是,上帝保持沉默,却未尝不为自己留下证据来,他给我们留下他的属性与存在之线索,却不是以如此方式躲避或捉弄我们,而是向着更全面或特殊的启示迈出第一步或最初一步,在耶稣里以一种位格及显眼的方式臻完全。
我已写了一些有关无神论/不可知论的博客,正为对应这些问题,你可能会感兴趣:
儒家思想对道德的人本进路模式设定一种阶级之分,只能产生有限的成果,尤其是如果从政府机构到普通公民,大家都不光明正大。这是一个极佳的模式和概念,在现实中却无法实现。
看看人类历史大量记载、人类从未纠正的腐败、战争和社会罪恶。这建议中的道德人文主义福音只触及理论,却去不到实现。这个无可否认的、不可能行得通的失败,原因在于人类的邪恶。
孔子暗示,人性本善,后来孟子巩固这个立场,虽然荀子持相反的观点。这也许是因为荀子看到了现实,而不是这种哲学进路的方法的梦想状态。
如果我们看看人类发展或社会的演变,我们的道德一点都没有进步,甚至上一个世纪被认为是世界历史中最残酷、最血腥的,因着任意妄为的种族清洗和种族灭绝。即使历史中有这些古老运动的中国本身,加上当代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哲学,还未达到一个乌托邦的状态,短短几年前发生的血腥示威就是例证。
因此,无论是在仪式音乐文化或儒家思想的各种主义,道教/道教或佛教,这些跨越3000年的运动,只享有有限的光辉时刻,但整体来说,他们已经无法按照其所声称的拯救社会的真理带来长期或持久的结果。
回想起来,圣经表明人类有道德上的缺陷,虽然我们保有神的形象,有善的影子或反映善,邪恶的本质仍然占上风。在人类追求的理想中,善良和爱心可能是首选,但它不是获得生命的自然途径或进程,我已经分享了一些例子。
孔子有关“仁”的白银法则的名言是一种克制邪恶的负面方式,强调:(1)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显示爱是不自然的,特别是如果你须要指导别人如何去行。即使孟子也承认,人的意念会堕落或倾向邪恶。
很讽刺的是,孔子也承认,他从来没有看到任何一个人真正爱人类,他甚至意识到他没有得到中完全的爱,也许这可作为反思:(2)他的婚姻失败,最后离婚。因此,如果被追随者神化的大师本身已无法获得这种心灵状况,那么这个模型怎么可能成为社会解决冲突的标准?
圣经中也有这一类失败的例子,甚至在品格高尚,对坚守神的道德律大发热心者当中。其中一位就是使徒保罗,他在《罗马书》7:21-25详述了他在善恶之间的挣扎:
“21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行善的时候,就有恶缠着我。22因为按着我里面的人,我喜欢神的律,23但我出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内心的律交战,把我掳去,使我附从那肢体中罪的律。24我真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的身体呢?25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
这样看来,一方面,我内心顺服神的律,另一方面,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圣经说,人类不能靠自己达到这个道德美境,因为圣经清楚表明,对人类来说那是不可能的,但它给了我们盼望,声称在神万事都能。人只能在怜悯和饶恕的至高与神圣素质之基础上,与神和其他人找到真正的平安与和谐,使人与神(我们曾在道德上犯错而得罪了他)恢复关系。
在等式中,耶稣成了解决方案,因为他是仁的理想人选。他是春姿或超人,代表人类,拥有完美的道德,达致了终极意义的义,因此带我们恢复与神的和谐与平安,透过属灵重生我们变成新人,有新的性情,从而恢复人类原有的受造状况,很像鑫兴一样。
终极的做法是使我们与神和好,达致属神的天堂境界——我们将住在那里,远离相对的地狱。我们因着道德上的缺失得罪神和其他人,我们的心以内疚和羞耻责备我们,地狱的审判受证实,最终导致永恒与神隔离。
最后,一个确凿的行动将是救主掌权的国来临时,将如《以赛亚书》11:6-9和2:2-4所记载一般,带来一切创造秩序的恢复。
虽然儒家思想尝试达到社会秩序,它无法把我们带入一个新的世界秩序。孔夫子就像过去那么多多的宗教和哲学大师一般,追寻达到幸福之道,正如当代的心理分析学家或社会学家的精心研究、分析与预测人类社会的各种问题,我们并没有比这些原始社会更懂得处理各种社会弊病。我们可以开创新宗教,并开发新的理念与制造新药物作为试图解决这些问题的替代品,但最终这只会导致欺骗群众,给他们过分药量,或藉着宗教/哲学的迷信欺骗他们:使用一些新的自助程序或蛇油救治法来寻找一种医治人类灵魂的灵丹妙药。
然而,这一切对解决方案的一番努力和摸索后,世人依然故我,有许多蒙昧不化的举止。
人类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他的环境,因为他不能透过宗教或世俗中善行的自我努力来改变自己。
在回归古道中,他们没有将自己困锁在内视自身的信念,而是举头望天,向超越自己的境界寻求答案。他们或许需要引导以寻获答案,但至少他们察觉到终极实相必然是超他们以外的,正如使徒保罗之前在《罗马书》7:24-25大胆地宣称给人类的疾病提供解药,说:“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的身体?”他的回答乃是决定性的:“就是主耶稣基督。”
最后,耶稣在《马太福音》11:28 邀请你们:“28凡劳苦担重担的人都到我这里来,我要使你们得安息。29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向我学习;这样,你们的心灵就必得安息。30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
如何与上帝建立关系
jesusandjews.com/wordpress/2010/05/30/confucianism/
AMG’s World Religions and Cults, AMG Publishers, Chattanooga, Tennes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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